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近日,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关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主动参加党纪学习教育,不折不扣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强化遵守党纪的政治自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通知》强调,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集中开展“五个一”行动。开展一场主题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离退休干部党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开展一轮专题辅导,邀请组织、纪检部门负责同志作《条例》专题辅导,围绕学懂弄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让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准确领会《条例》修订的立意内涵。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持续擦亮“银发”宣讲品牌,引导老干部红色讲师走进机关、社区、乡村、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高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学习贯彻宣讲活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各地的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资源,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通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听取警示案例等方式开展沉浸式廉政教育。开展一次对照检查,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对照《条例》逐条检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各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离退休干部党员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总体部署,作出统筹安排。要坚持量力而行、自觉自愿的原则,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积极参与“银领助力”行动,不断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助力省委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要立足离退休干部党员实际,挖掘总结提炼各地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的经验典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