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推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联络员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晋中市委老干部局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建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推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联络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基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意见》对党建联络员的选派标准、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坚持“应派尽派、全面覆盖”原则,按照单位动员、个人报名、组织选派、备案管理的程序,从单位从事老干部工作或党建工作的在职中共正式党员中,按照“政治素质高、政策业务熟、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实、执行纪律好”的标准,选派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联络员。

《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联络员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将党建联络员教育培训纳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务工作培训体系,确保党建联络员选得准、派得出、能发挥作用;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联络员,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晋中市委老干部局供稿)



来源 | 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

编辑 | 老V

16825044406c7e3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