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开始后,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最终参加面试人员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员确定。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空缺人数不再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人员面试等事宜请关注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www.sxlgb.com)公告,敬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6、联系电话: 0351-4045256 4042413(资格复审期间)。
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