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县域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资源配置,合理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严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统筹生产、收储和进口政策,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各地区要准确把握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强化主体功能,发挥比较优势。加强改革攻坚、政策赋能和要素保障,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加快发展。加强重点城市群协调联动,健全规划统筹、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等机制,实施国家产业转移发展提升工程,深化跨行政区合作。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