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明确,要锚定将母亲河打造成为“安全的河、流动的河、绿色的河、幸福的河”这一总目标,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全面推进母亲河复苏与幸福河湖建设工作。2025年编制市级母亲河复苏“一河一策”方案并组织实施,建成42条(段、个)省级幸福河湖,基本实现“百县百河(湖)”建设目标;到2026年底,初步实现具备条件的母亲河季节性河流恢复季节性有水,常流水河流恢复全年有水,湖泊生态水位有保障;到2030年底,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在全省建成155条(段、个)省级幸福河湖,推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好景象处处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