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出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近日,临汾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临汾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有八章二十一条,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办法》明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来源渠道、计划管理、使用范围、支出项目与标准、活动组织、报销结算、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办法》要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合理支出。支出必须符合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办法》强调,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要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党建和红色资源;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支部每年应当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开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监督。各级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应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齐抓共管,科学统筹,切实将经费管好用好。


今年,临汾市委老干部局针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开支不够合理、管理审批不够严谨、监督检查不够完善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使用”专题调研。依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经多次征求基层意见和专题会议研究,不断细化完善,制定出台《办法》,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基本保障。



来源 | 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

编辑 | 老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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