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各市委老干部局: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公共信用信息的通知》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于8月9日前完成全省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对象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报送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2023年获得“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单位和个人,以《关于表彰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暨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晋人社发﹝2023﹞75号)为准。相关集体和个人有关信息将纳入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请各单位务必准确填写。
二、省直各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有关情况,各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汇总本市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有关情况。
三、各单位需填写《数据模板 (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数据模板 (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通过机要途径报送至省委老干部局宣传信息化处。
四、相关表格可在省委老干部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或“三晋通”(“山西老干部”APP)“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谦 联系电话:0351-4045852
电子邮箱:312978695@qq.com
附件一:
数据模板 (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xlsx
附件二:
数据模板 (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