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晋中市委老干部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使用党建工作经费进行全方位规范和具体指导,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思想、来源渠道,使用的基本原则、范围及监督管理和具体要求。《意见》指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遵循专款专用、量入为出、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界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专项经费和返还党费的使用范围、具体标准等。《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建立科学的经费预算制度、合理的经费支出计划和严格的经费使用办法,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监督,严把政治关、程序关、监督关。

建立全面覆盖、稳定规范、科学合理、精准有效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是晋中市委老干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推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有序运转、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充分发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晋中市委老干部局供稿)



来源 | 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

编辑 | 老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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